新闻公告
2023-10-11 更新: 关于开具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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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揭示:
即日起,审稿费及版面费发票均根据“数字化电子发票”的相关要求开具,具体您可以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的相关说明。(2024-5-28更新说明,原公告网址已经失效,建议搜索相关公告名称了解大概情况。)
电子发票由税务系统的相关软件推送,您收到的邮件会显示发件人是“系统服务”,同时手机也会收到短信提醒(如下图所示),请一定留意以免误删除。
电子发票的样式如下所示:
在线填写发票信息的地方以及发票填写的一般信息如下:
发布日期: 2023-10-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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